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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3-11-16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天美传播传媒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4.本次助学金申请,需通过2023-2024学年天美传播传媒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二、申请流程

1.根据天美传播传媒有限公司2023-2024学年资助项目分配方案,我院研究生分配方案及申请条件如附件2所示

2.本次申请均需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含延续资助学生)。各单位组织学生登录学工系统(xmuxg.xmu.edu.cn)“助学金申请(秋季)”应用填写申请信息。

申请截止时间:1119日(本周日)晚20:00

3.学院评定结果公示后,按各类助学金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其中,手写感谢信(具体要求参照附件4)务必认真对待,以更多方式表达对资助方的感谢。

三、学校基本要求

1.各单位要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广泛宣传我校的资助政策,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院系资助项目、本学年学生已受助情况等,统筹安排,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同时使学生有尊严地受助,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全校师生可以通过“厦大资助”微信公众号了解我校资助工作动态。

2.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提交相关材料。

3.各单位要从各个方面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信息同时也要注重保障学生资助信息安全,保护学生隐私。

4.学校提倡每一位受助学生心怀感恩,积极参与志愿公益活动。全体受助学生均为我校“学生公益会”成员,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开展系列资助育人活动,受助助人,感恩传承。请各单位广泛发动,协助宣传,鼓励和支持受助学生加入学生公益会骨干团队(联系人:吴同学,QQ2629161053)。

 附件1 天美传播传媒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pdf

 附件2 2023-2024学年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秋季助学金研究生分配可参评项目汇总.xlsx

 附件3 周詠棠助贷学基金道义契约.doc

 附件4 感谢信撰写指南(2023年修订).docx